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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篇(一)

制 度 篇(一)
 
1、党员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(1)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,凡在“两新”组织从业的党员都要纳入学习,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,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,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,会议才能召开。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,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,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。
(2)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,可随时召开。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。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,会议才能召开。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,提出和确定本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。
(3)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。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: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,确定内容、方法,通知党员做好准备;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,力求统一思想;三是明确责任,及时督促、检查议定内容;四是做好记录,向支部汇报。
(4)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,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,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。
2、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
(1)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《党章》和有关规定开展。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“两新”组织特点,坚持“业余、小型、灵活、实效”的原则,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;在活动时间上,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,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,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生产经营时间,多利用空隙时间、节假日和“两新”组织停工停产时间开展活动;在活动内容上,坚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,要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“两新”组织文化活动、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,产品销售等活动相结合起来。
(2)坚持党日活动制度。原则上每月5日为党员活动日(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);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、党小组会、民主生活会、上党课等,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,灵活多样,努力提高活动质量;在每次活动前,应认真准备,对参加活动的人员、时间、形式、内容等,要做详细的记载。
3、组织生活会制度
(1)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,党委、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。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,党委、党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生活会。
(2)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思想、工作情况等,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。会议主题要相对集中,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。
(3)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,并在召开前10天报上级党委。
(4)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,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引导大家畅所欲言。
(5)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,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,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,切实加以解决。在生活会召开的15日内,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委。
4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(1)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,可同年终总结、“争先创优”等工作结合进行,时间可相对集中。
(2)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“两新”组织实际情况制定。
(3)评议的方法:一是深入动员,明确要求;二是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,开展评议;三是对照标准,搞好个人总结并自我认格;四是召开评议会,初定格次;五是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,分析综合,评定格次,转告本人,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主要情况;六是表彰优秀党员,处置不合格党员;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。
(4)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。正确掌握政策界限,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,评议结果要书面报上级党组织。
5、“创先争优”制度
(1)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,制定好“创五好党组织、争做优秀共产党员”活动计划,明确“创争”活动的指导思想、目标、内容和评比条件,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。
(2)联系本党组织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,对“争创”活动进行动员、布置、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“争创”活动。
(3)结合党组织年度考核、民主评议党员、“七一”纪念活动等,对开展“创争”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、评比、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。
(4)每年对“创争”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,肯定成绩,找出不足,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组织。
6、发展党员制度
(1)党组织要重视发展党员工作,制订发展党员年度计划,每半年研究部署一次发展党员工作。
(2)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方针,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(3)坚持把“两新”组织管理人员、业务骨干和一线优秀员工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,逐步做到重要部门、关键岗位和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都有党员。
(4)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。党组织要指定1—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,并将考察意见记录入考察表。要指导工会、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职工、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。
(5)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,参训时间为5—7天或不少于40小时。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,应安排其学习指定文件,并做好辅导。未经培训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
(6)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,经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党员会)讨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同意,可列为发展对象。确定发展对象时,党组织要及时发函或派人到发展对象所在的户籍地党组织进行政审,并提供发展对象在该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和工作表现。对户籍地党组织不同意发展的对象,“两新”组织不能吸收其入党。凡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
(7)党组织在支部大会讨论15天前对拟吸收入党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户籍在本区内农村的人员,应同时在公示对象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,并由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材料。
(8)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入党宣誓仪式。党组织要定期听取预备党员思想汇报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,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。
7、党员联系职工及双向培养制度
(1)每位党员联系1-2名职工,帮助职工学理论、学知识、学技能,适应形势,提高素质。
(2)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方面的情况,帮助他们解决思想、工作、生活中的问题,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,不断改善党群关系。
(3)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,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,提高对党的认识,并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,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。
(4)每位党员要与1-2名管理人才、技术骨干、营销能手结成“双向培养”的对子,力争把自己培养成“两新”组织的管理人才、技术骨干、营销能手,把“两新”组织的管理人才、技术骨干、营销能手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党员。
8、党员责任区制度
(1)以生产班组、行政科室为单位,建立“党员责任区”。每个党员针对各自责任区的实际,做好思想工作,搞好生产经营活动。“党员责任区”活动的考核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,年终进行检查考核、评比表彰。
(2)结合“党员责任区”,开展党员“亮身份、树形形象”和为“两新”组织创效益、为党旗争光辉、为家庭添财富活动。党员在班期间,统一佩挂党员标志,同时,设置党员岗位标志牌,注明党员姓名、职务和主要工作职责。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达到“三高一争”,即思想政治觉悟高、业务技能高、工作业绩高,争当优等共产党员;发挥“四带头”作用,即带头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;带头搞好生产经营,促进“两新”组织发展;带头遵纪守法,维护生产和社会秩序;带头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,帮助“两新”组织搞好精神文明建设。开展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活动,让党员实干在一线、示范在岗位、贡献在“两新”组织。
9、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
(1)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,说明外出的理由、时间、地点等。党员外出回来后,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、学习的情况,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、缴纳党费等,应提出明确要求。
(2)党员离开本地区,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,六个月以内,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,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。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转出组织关系。临时性、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,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。
(3)党支部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学习、工作情况,要及时把党课教材,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,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。
(4)在“两新”组织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,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“两新”组织或“两新”组织所在党组织、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和在“两新”组织从事临时性、季节性工作的党员,应持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或党员证明信参加“两新”组织党组织活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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